19.第19章 犹豫不决(上)

伊初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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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北京,我和罗铠就进入了地狱模式。由于飞机晚点,我们来不及先去酒店放下行李,就直接打车去了客户的公司。到了客户的公司又被通知,客户公司的运营总监下周临时有公务要去出差,不在北京,所以我们必须把两周的工作挤在一周里完成。运营部门的各个分支对于网络平台的需求沟通会议排满了整个星期的日程表。而且由于客户公司的运营总监是个老外,这整个礼拜的会议也不得不切换成全英文的模式。作为项目助理,不仅仅在会上要全神贯注以完全理解客户公司各个部门的需求,会后还要根据记录汇总各方需求,整理出会议纪要。我虽然对自己的英文足够自信,但到底不是母语,一周高强度的会议下来,我有些精疲力尽。罗铠比我好不了多少,他每天晚上都要和开发团队的同事开电话会议,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出大概的开发流程,然后在第二天的会上给予客户相应的回馈。这个礼拜,我们两个平时都不太喝咖啡的人不约而同地成了咖啡店的外卖常客。

    好不容易熬到星期五下午,开完最后一场会回到酒店,我扔了电脑就扑倒在床上。罗铠来敲门叫我一起去吃晚饭,我都懒得起来。用微信发了一条消息给他:“你自己去吃吧,我实在累得不想动了。让我先睡一会儿。”

    我被门铃声吵醒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了,我挣扎着起来去开门,罗铠拎着个纸袋站在门口:“给你打包回来了。”

    我晕晕沉沉地靠在门框上,问:“是什么啊?”

    “传说中的主席套餐。”他走进房间,把纸袋放在桌上。

    “什么东西?”我茫然地看着他,我的脑子这会儿只想睡觉,拒绝任何形式的信息搜索。

    他打开纸袋,拿出几个饭盒。一边打开饭盒,一边说:“等你睡醒了自己上网搜索一下,这会儿先坐下吃。”

    我看了一眼桌上四个包子和一荤一素两份菜,打着哈欠说:“我现在只想睡觉,没胃口,你自己吃吧。”

    “不吃晚饭,容易造成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容易得胆囊炎,容易造成动脉硬化,容易肥胖,而且因为体内没有足够的血糖,容易让人反应迟钝……”他学着我的语气背了一大段内容。

    我睡眼惺忪地望着他:“那说的是早饭!”

    “你不要仗着自己现在年富力强就不好好保养身体,将来年纪大了就要吃苦了。”他见我没有要吃的意思,继续学我说话。

    我被他逗乐了:“你是复读机吗?”和他这样说笑了一会儿,倒觉得没那么困了。于是去洗了手坐下吃包子,边吃边问:“我们什么时候回上海?”

    他把一次性筷子掰开递给我,说:“下周一上午和客户方的项目经理还有一个讨论会,我已经让行政部的同事帮忙把我们的机票改签到周一下午了。”

    “哦,需要我帮你准备什么材料吗?”跟着罗铠工作,我已经养成习惯,一听说要开会就要想着帮他准备材料。

    “不用了,明天你复习PMP的功课吧,我自己准备。对了,后天我打算租辆车去长城,你去不去?”

    “八达岭?我上大学的时候去过。人山人海的,没意思,我不要去。”我吃了几口菜,又拿了一个包子开始啃。

    “不去八达岭,去一个人迹罕至的古长城。”

    我没有回答,低着头默默地一口一口地啃着包子。“不刻意地排斥他。”丫丫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我真的要任由他慢慢地取代安以旭在我心里的位置吗?我一面低头吃菜,一面偷偷看了他一眼,他专心地吃着菜,神情自若。仿佛他只是随意发出一个邀请,无论我答不答应他都无所谓。我心里松了一口气:“如果后天早上我能爬得起来就去吧。”

    星期六早上一觉睡醒已经十点多了。我习惯性地先抓起手机看了一眼,微信上有一条金山的留言:睡醒了过来一下。

    我洗漱完去隔壁时,罗铠已经坐在书桌前工作了。他指了指茶几上的纸袋:“你的早饭。”

    打开袋子,里面一个油炸的饼和一碗粥似的东西,闻起来很香。我不认识:“这是什么?”

    “老北京的特色早点,糖饼和面茶。”他未抬头,继续工作。

    “你又不吃早饭?”我见袋子里的早饭只有一人份,忍不住问他。

    他指了指桌下的垃圾桶:“早就吃完了!”

    我朝垃圾桶瞄了一眼,里面确实有和桌上的早饭一样的包装袋。我笑着拿出自己的早饭吃起来:“不错,知错能改,从善如流。”

    估计他很早就去买的早饭,这会儿已经很凉了,味道虽好,却大大打了折扣。他像是看透了我的心思,一边敲着键盘,一边说:“这两样都是卖得特别好的,去得晚了就没了,买得早了又凉了。热的时候更好吃,你要想吃热的,明天早点起来。”

    我心里忽然温暖如绵,旋而又暗暗叹了口气:他竟这样轻易地就抓住了我这个吃货的软肋。

    罗铠见我吃得差不多了,说:“你要是打算复习,不如把书拿到这屋里来看。有问题可以随时问我。”

    我坐在罗铠对面看书,总也集中不起注意力。不知不觉的,目光从书本上抬起来,落在了他的身上。今天不是工作日,他没有穿衬衫,而是休闲地穿了一件V领长袖T恤,颈上用一根黑色的皮绳坠着一枚银色的口哨。我一向不喜欢男人戴挂件,总觉得要么很土,要么很娘。可罗铠戴着这枚银哨子,却让他原本有些凌厉的气质带了几分温和。他看着笔记本电脑的屏幕,时而在键盘上敲打一阵,时而握着鼠标快速地操作一阵。他的眼睛明净清透,专注的目光炯炯有神,眉头一如既往地微蹙着,神情平静而清冷。

    看着罗铠,我不自觉的想:他和安以旭真的是完全不一样的。安以旭是那种温润儒雅的男孩儿,而罗铠却是一个锋锐果敢的男人。安以旭对每个人都那么的谦逊有礼,他的眼睛总是带着笑,永远给人一种亲切感;而罗铠通常是一副精明冷酷的样子,让人敬而远之。只是最近这段时间和他的接触多了,才隐隐觉得他那霸道嚣张的外壳下似乎还有一个不太一样的罗铠。

    “我知道我很帅,尤其是专心工作的时候。可是你这样盯着我看,我没法继续专心工作了。”他目光未动,却开口讽笑我。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居然那样花痴地看了他那么久,我慌忙低下头假装看书,努力不让自己脸红。可是盯着书本看了半天,我终于意识到我今天根本就没有读书的状态。我索性合起书,撑着下巴堂而皇之地盯着他看:“你知不知道,那次你出现在KEB的办公室时,整个办公室的女职员都发疯了?”

    “我又没携带狂犬病毒,发什么疯?”他明知道我的意思,却故意曲解。

    我没有理会他的调侃,看着他的侧脸,由衷地说:“坦白说,你真的长得很好看。”

    他飞速敲打键盘的手指一滞,脸上竟史无前例地有了些许红晕。

    我接着说:“就是你总喜欢皱眉,这样不好,会让人觉得你很难接近。你试着舒展眉头多笑笑,你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好看。”

    他黝黑的眼眸中有光芒一闪,眉头果然松开了。他起身端着笔记本坐到茶几旁:“我要离你远一点,这样坐在你对面我根本没法工作。”